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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怀默·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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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怀默·边关(第1/2页)
    贞观七年冬,朔州。
    程怀默站在城墙上,看着北方。
    北风从草原上吹过来,带着雪沫和沙砾,打在脸上像刀割。他已经在边关待了三个月,从秋天待到了冬天,从新兵变成了老兵。
    他瘦了,黑了,脸上的棱角比以前更硬了。左眉骨上多了一道疤,是剿匪时留下的,被流矢擦过,差一寸就伤到了眼睛。
    “程怀默!”身后传来喊声,“换防了!”
    程怀默转过身,跳下城墙。靴子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他走回营房,脱下冻硬的皮甲,坐到火堆边烤手。火光照着他的脸,把他眉骨上那道疤照得格外清晰。
    旁边一个老兵递过来一碗热汤:“喝吧,今天轮到你的。”
    “谢了。”
    程怀默接过碗,喝了一口。汤很咸,带着一股羊肉的膻味,但他不在乎。在这鬼地方,能喝上热汤就不错了。三个月前他刚来的时候,还觉得这里的饭菜难以下咽,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不习惯的,是那些睡不着觉的夜晚。
    那些夜晚他会想起高鸡泊的芦苇荡,想起慈恩寺的竹林,想起念唐蹲在药圃边种药的样子,想起知薇扎着小揪揪追在他后面跑的声音。
    “怀默哥,”念唐的声音还在他耳边,“你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他当时说。
    但他不知道,“很快”是多快。边关的日子,一仗接一仗,一场风雪接一场风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也不知道回去的时候,念唐是不是已经长成了一个他不认识的孩子。
    “程怀默!”帐篷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将军叫你!”
    他放下碗,站起身,快步走向中军大帐。
    中军大帐里,尉迟恭正在看舆图。他穿着一身厚重的铁甲,腰间挂着那根铁鞭。火光把他的影子投在帐篷上,像一头蛰伏的巨兽。
    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了程怀默一眼:“来了。”
    “将军。”程怀默抱拳行礼。
    “突厥人的骑兵在边境集结了,大概三千人。”尉迟恭指着舆图上的一片区域,“他们想趁着冬天,抢一把就走。咱们得让他们知道,大唐朝的边关,不是他们想来就来的。”
    程怀默没有说话。他等着尉迟恭继续说下去。
    “你带一百人,守北面的隘口。”尉迟恭看着他,“突厥人要想绕过城墙,只能走那里。隘口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你守住了,他们就进不来。守不住,咱们整个防线都得后撤。”
    “末将明白。”
    “你明白?”尉迟恭走近一步,低头看着他,“程怀默,你才十五岁。你杀了多少人?”
    程怀默沉默了片刻。“十三个。”
    “十三个。”尉迟恭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不算多,也不算少。但你要记住,战场上的命,不是数字。每一条命,都是一条命。你杀了他们,他们就不能回去见他们的家人。但你如果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了你,杀了你的弟兄,杀了你身后的百姓。这没有对错,只有选择。”
    “末将明白。”
    尉迟恭拍了拍他的肩膀。“去吧。活着回来。”
    “末将遵命。”
    三天后,北面隘口。
    风雪很大,大到看不见十步之外的人。程怀默带着一百名士兵,趴在隘口两侧的岩石后面,一动不动。他们的衣甲上结了一层薄冰,像披了一层银甲。
    没有人说话,只有风声和呼吸声。
    “来了。”程怀默低声说。
    风雪中,隐约传来马蹄声。很轻,很慢,像是在试探着什么。程怀默握紧了手中的枪——就是那杆白蜡杆、铁枪头的长枪,从长安带来的,一直带在身边,从未离身。
    他想起尉迟恭说过的话:“战场上,没有公平对决。只有你死,或者他死。”
    他想起父亲说过的话:“枪是用来保护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
    他又想起高娘说过的话:“活下去。”
    他选择了活下去。
    马蹄声越来越近。风雪中,突厥骑兵的身影若隐若现。大约三百人,比斥候估计的还多。程怀默屏住呼吸,手按在枪杆上,等着。
    “放!”他猛地站起来,“放箭!”
    一百名士兵齐射,箭矢如飞蝗般射向骑兵。突厥骑兵猝不及防,十几个人从马上摔下去。但后面的人没有停,反而加快了速度,朝隘口冲来。
    程怀默没有退。他握着枪,大吼一声:“跟我上!”
    他第一个冲了出去。一百名士兵跟在他身后,像一把尖刀,插进骑兵的队伍。
    他的枪很快,一枪刺穿一个骑兵的胸口,拔出来,又刺向另一个。血喷在他脸上,温热的,带着铁锈味。他没有停。他像一头猛兽,在敌阵中左冲右突。他的枪越来越快,越来越狠,每一枪都精准地命中要害。
    枪杆越来越滑,手上的血越来越多,但他没有停。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只知道不能停。停下来,就是死。
    “程怀默!左边!”有人大喊。
    他一枪扫过去,把一个从侧面冲来的骑兵打下马。那骑兵在地上滚了两圈,刚爬起来,他一枪刺穿了他的喉咙。
    他的耳边只有风声、喊杀声和金属碰撞声。他的眼里只有敌人——每一个靠近的、每一个举刀的、每一个企图突破隘口的人。
    风雪中,不知是谁的箭射中了他的左肩,他闷哼一声,反手折断箭杆,继续挥枪。血顺着肩膀往下流,流进皮甲里,黏糊糊的,他感觉不到疼,只感觉到一阵阵的麻木。他知道这是失血的前兆,但他不能停。停下来,隘口就破了。隘口破了,身后的弟兄就全完了。
    “守住!”他嘶吼道,“一个都不准退!”
    一百名士兵围成半圆阵,盾牌在外,长枪在内,像一只缩紧的刺猬。突厥骑兵冲上来一批,倒下一批。雪地被血染红了,又被雪盖住,又被血染红,反复了三次。
    他不知道自己打了多久,只知道当最后一个突厥骑兵拨转马头逃跑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风雪停了。隘口外的雪地被血染红了一片。一百名士兵倒下了三十多人,剩下的也都带伤。程怀默拄着枪,站在尸横遍野的隘口上,大口喘着气。他的脸被血糊住了,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敌人的。他的左肩中了一刀,皮甲被砍开了,伤口还在冒血。
    但他没有倒下。他只是站着,看着那些逃跑的骑兵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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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一个士兵跑过来,“将军,突厥人退了!”
    程怀默没有回答。他转过头,看着那些倒在地上的弟兄。有的已经死了,有的还在**,有的正在被人抬走。
    “清点伤亡。”他的声音很哑,“把活着的弟兄抬回去。把死了的……”
    他停了一下,“把死了的也带回去。不能留在这里。”
    “是!”
    士兵们开始清理战场。程怀默没有走。他蹲下身,一个一个地看那些倒下的弟兄。有认识的脸,有不认识的,有年轻的,有年长的。他们的眼睛还睁着,瞪着灰蒙蒙的天空,像是在问什么。
    程怀默伸出手,轻轻合上一个年轻士兵的眼睛。那士兵看起来比他还要小,脸上还带着没褪尽的稚气。他想,如果这孩子在老家,应该还在田里干活,或者在私塾里读书。他死在这里,在这片没人记住名字的隘口上。
    “你叫什么名字?”他轻声问。
    旁边一个老兵说:“他叫二狗。家里排行老二。刚来不到一个月。”
    程怀默沉默了很久。“记下来。”他说,“把他的名字记下来。等他家里人知道了,来寻他的时候,好有人告诉他们,他死在哪,是怎么死的。”
    “是。”
    他站起身,转身走回营地。左肩的伤口还在流血,但他没有去包扎。他先去看了那些活着的弟兄,一个一个地看,看到他们都还活着,才去找军医。
    军医剪开他的皮甲,露出里面的伤口。刀伤不深,但箭头还嵌在肉里。军医用钳子拔出来的时候,他咬着牙,一声没吭。军医说:“你小子命硬,再偏一寸就伤到骨头了。”
    程怀默没有说话。他看着墙上的那杆枪,枪杆上的血已经冻住了,变成暗褐色的痂。
    回到军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尉迟恭站在营门口,看着程怀默走过来的身影。他的左肩缠着绷带,血从绷带里渗出来,但他走得很稳。他走到尉迟恭面前,单膝跪地。
    “将军,末将回来了。”
    尉迟恭看着他,看着他眉骨上那道伤疤、左肩上的绷带和满身的血迹,沉默了很久。“你杀了几个?”
    “不知道。”程怀默说,“末将记不清了。”
    “伤了多少弟兄?”
    “战死十七人,重伤二十一人,轻伤三十余人。”
    尉迟恭点了点头。“你做得很好。北面隘口守住了,突厥人进不来。这一仗,你立了功。我会报上去的。”
    “末将不是为了立功。”程怀默抬起头,“末将是为了活下来。”
    尉迟恭看着他,看着他那双倔强的眼睛,想起很多年前在玄武门,也有一个人用同样的眼神看着他。“程怀默,你和你高娘一样。”
    “哪里一样?”
    “你们都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为了要的东西,可以付出什么。”尉迟恭转过身,“去包扎伤口。明天跟我去见一个人。”
    第二天,尉迟恭带着程怀默见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便服、须发花白的中年人,坐在尉迟恭的营帐里,手里拿着一卷文书。程怀默没见过他,但他的背影让程怀默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那人转过身来,程怀默愣住了。他认识这张脸——虽然老了,瘦了,但他认得。
    “爹!”程怀默冲了过去。
    程名振张开双臂,接住了他。父子俩抱在一起,谁都没有说话。程名振的眼泪掉在程怀默的肩膀上,程怀默的眼泪掉在程名振的衣襟上。
    过了很久,程名振才松开手,看着他的脸。“你长大了。”
    “爹,您怎么来了?”
    “我来边关办点事,正好路过。”程名振的声音很沙哑,“尉迟将军说,你在这里。我就想来看看你。”
    他看着程怀默眉骨上那道疤,又看了看他左肩上的绷带。“你受伤了?”
    “皮外伤,不碍事。”
    “你高娘说得对,你跟你爹一样倔。”程名振笑了,那笑容里有欣慰,也有心疼。
    “爹,”程怀默问,“念唐还好吗?知薇还好吗?”
    “都好。”程名振说,“念唐在学医,学得很认真。知薇会叫哥哥了,整天追着念唐跑。”
    程怀默笑了。“那就好。”
    程名振看着他,看着他那张比以前更硬朗的脸,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怀默,你在边关,想不想家?”
    程怀默沉默了片刻。“想。”
    “那你为什么不回去?”
    “因为这里需要我。”程怀默说,“突厥人还在,仗还没打完。我不能走。”
    程名振看着他,没有再说话。他知道,他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他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路,自己的责任。
    他拍了拍程怀默的肩膀。“好。那你留下来。等仗打完了,再回家。你高娘和念唐,都在等你。”
    程怀默点了点头。“爹,您什么时候走?”
    “明天。”
    “那我送您。”
    “不用。”程名振说,“你还有伤,好好养着。等你回去了,我再来看你。”
    程怀默没有再说话。他看着父亲走出营帐,消失在晨光里,忽然觉得,那个他以前觉得很高的背影,已经变矮了一些。
    不是父亲矮了,是他高了。
    当天晚上,程怀默坐在营帐里,借着油灯的光,给念唐写信。
    他的字不好看,歪歪扭扭的,但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他写自己在边关的事,写突厥人,写风雪,写那些死去的弟兄。他写自己很想念唐,很想知薇,很想高娘。他想告诉他们,自己在这里一切都好,让他们不要担心。但他写到最后,又觉得这些话都没必要说。
    他放下笔,把那封信折好,揣进怀里。明天再写,他想,明天再写。
    他躺在行军榻上,看着帐顶。月光从帐篷的缝隙里漏进来,在地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影。他想起知薇的笑声,想起念唐蹲在药圃边种药的样子,想起高娘在廊下晒药草的身影。
    他想家了。
    但他知道,他还不能回去。
    他要守住这个隘口,守住身后的百姓,守住那些他想保护的人。这是他父亲教他的,也是他高娘教他的。
    “活下去,”他在心里说,“然后让别人也能活下去。”
    远处,草原上的风还在吹,像是在回应他。
    (第七十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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