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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了城市、进到乡间了。我吞了吞口水,往后转了转肩膀。
计程车司机继续唱歌,唱得更大声了:「不知该何去何从啊──」他唱得不亦乐乎,我才想叫他「安静坐稳」咧。
我们又开过坑洞,我差点一头撞上彻顶。我们开在泥土道路上,平常去华特福不是走这条路啊。
我看向后照镜里的司机,情况不太对劲──他一身深绿色皮肤,嘴唇和鲜肉一样红。
我又看向坐在我前面的他,他就只是个寻常司机,满口乱牙、被撞扁的鼻子,高唱着艾尔顿·强的歌。
又看看镜子:绿皮肤,红嘴唇,和歌星一样英俊的脸。哥布林。
我没等他行动就先一只手放在腰侧,开始低声念法师之剑的召唤咒。法师之剑是一把隐形的武器──其实也不是隐形,在你念出咒语之前,它根本就不存在,直到咒语出口才会出现。
哥布林听到我念咒,我们在镜子里对上眼,他笑着把手伸进外套。
贝茨要是在这里,想必能列出好几句适用的咒语,这时候应该有很多效果不错的法文咒语可以用。不过法师之剑出现在手中的瞬间,我直接咬牙横劈过汽车驾驶座,连着头靠一起砍下哥布林的头。效果不错吧。
他继续开了片刻,接着方向盘疯狂转动。幸好前座和后座之间没有隔板,我解开安全带、扑到前座(跳过哥布林的头原本的位置),抓住方向盘。他的脚应该还踩着油门,我们已经偏离道路了,还在不停加速。
我试着把车子转回路上,但我其实不会开彻。我把方向盘猛往左转,计程车左侧直接重重撞上路边的木篱,安全气囊在我面前爆开,我整个人往后飞,车子还在往前撞,好像是撞到更多更多的篱笆。我从没想过自己的死法会是「这样」……
我还没想到自救的方法,计程车就停了下来。
我半瘫在脚踏垫上,刚刚头撞到了窗户和座椅。等之后把这件事告诉潘妮时,我一定要跳过解开安全带的部分。
我举起一条手臂,拉了下门把,车门一开,我就整个人滚倒在草地上。我们似乎撞破围篱后冲到草地上了,汽车引擎还没熄火,我申银着爬起来,一只手从驾驶座窗户伸进去转钥匙。
车内的画面真的很壮观,安全气囊上到处是血,还有尸梯,还有我。
我在哥布林的外套口袋找了一下,除了一包口香糖和一把地毯刀,什么都没有。这感觉不像是凡庸谋画的行动,空气中没有他那种干痒的感觉;我深深吸一口气,再确认一次。
既然不是凡庸搞的鬼,那就只是普通的复仇了。自从我帮助巫师集绘把哥布林赶出艾塞克斯郡(他们喜欢在夜店厕所吃喝醉酒的人,大法师担心当地俚语绝迹),他们就对我怀恨在心,据说成功手刃我的哥布林就可以当王。
看样子,这只哥布林再也别想戴王冠了。我的剑卡在副驾驶座上,我把它拔出来,让它消失在我腰边。我这才想到背包还在车上,所以拿起背包,把满手鲜血抹在灰色的运动裤上,然后打开背包找出魔杖。总不能把东西丢着不管嘛,而且现场也没什么值得保留的证据。
我用魔杖指着计程车,感觉到魔法爬到皮肤表面。「帮个忙吧。」我小声说,「顽垢一干二净!」
我亲眼见识过潘妮洛普用这句咒语清理各种无可名状的东西,但我使出来的效果就只有清掉裤子上的一点血迹。好吧,有总比没有好。
魔法累积在我的手臂上,法力浓厚到手指开始发抖了。「配合一点嘛。」我边说边用魔杖一指,「清光光!」
魔杖和指尖喷出火星。
「干,可以不要这样吗……」我甩了甩手腕,又用魔杖指着车子。我注意到哥布林的头,它躺在我脚边的草地上,又恢复原本的绿色了。哥布林这种妖孽还真帅。(不过大部分的妖孽不是身材很好吗?)
「应该是刚把司机吃下肚的关系吧。」我边说边把头往车子的方向踢,手臂感觉快烧起来了。
「人间蒸发!」我大喊。
我感觉到一股热流从地面传到指尖,计程车立刻消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