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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奇遇,快六岁了,跟着我的小主人从安阳郡到京城,又跋山涉水到了异族,在塔塔城,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成为了一匹「神马」!
每天,我都替我的小主人,接受众人的朝拜,那个众人可不是一般的众人,而是千千万万的虔诚无比的异族人类。他们看我的眼神,膜拜我的样子,真的,我绝对就是这世界上最帅气的马!在异族,我见到过许多马,神教的马,护卫队的马,还有一些路过神庙广场的商队的马,它们,都不值得我多看两眼!
直到有一天,那天,我的小主人亲自和我一起接受好多好多的人们的朝拜,当小主人来到我的身边的时候,我很快就明白到来自小主人的一个暗示,他要我,带着他逃走!
虽然我觉得每天被那些人类跪拜的感觉还不错,但在异族这么久,我很久没有肆意地奔跑了。于是,我根本没有丝毫犹豫,等小主人一上身,我就立刻飞身一跃,跨过那些还在跪拜的人群,奔向东方。
为什么是东方,可能是因为,我觉得我的家,在东方吧!
我能想像到在所有人眼里我飞跃过他们头顶时,他们看到的是怎样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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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我后腿微微蹬地,浑身的肌肉绷紧,那线条流畅又有力,没有半分多余的赘肉,通体雪白的毛发在阳光下亮得晃眼,连一根杂色都没有,顺贴地覆在身上,衬得我身形愈发高大帅气。
猛地一跃,我身姿轻盈得像朵飘飞的云,四肢舒展,完美的弧线在人群上方划过,连风都顺着我的毛发掠过,衬得我愈发挺拔。我余光扫过下方,那些人的嘴巴张得能塞进一颗草籽,眼睛瞪得溜圆,脸上满是惊叹,嘴里还不停念叨着「神马在飞!」「神马带着越神要飞升了!」「神马好美!越神!越神!」。听着这些惊叹,我心里愈发得意,头扬得更高了,连落地的动作都愈发轻盈,蹄子踏在地上稳稳当当,没有丝毫慌乱,每一个姿态都完美无瑕,没有半点瑕疵。
我驮着小主人,迎着风往前奔,耳边是风声和身后人们的惊叹声,浑身的白毛在风里飞扬,像一束耀眼的白光。我得意极了,这世界果然没有比我更出众的马,这般矫健的身形,这般完美的姿态,也只有我奇遇能拥有。小主人紧紧抓着我的鬃毛,我能感受到他的信任,这更让我骄傲——只有我这样出色的马,才配得上我的小主人,才配得上所有人的惊叹。
我越跑越快,把人群和那些惊叹声远远甩在身后,奔向远方,每一步都踏得坚定又骄傲,仿佛整个天地间,只有我和小主人,只有我这完美无瑕的身姿在风中舒展。
一路向东,我一直在奔跑。
我撒开四蹄,拼尽全力往前奔,越跑越快,耳边的风声呼啸着,不是嘈杂的喧闹,是最动听的喝彩,裹着青草和泥土的清新气息,大口灌进我的鼻腔,沁到心底里,连呼吸都变得畅快。我在心里暗自得意,这才是我该有的样子!挣脱一切束缚,肆意奔跑,没有谁能比得上我这般自在。
跑了许久,我感觉浑身的肌肉开始发烫,汗水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淌,浸湿了我雪白的毛发,连鬃毛都黏在了颈侧,一缕一缕的,风一吹,便轻轻扫过我的脖颈,痒丝丝的,却半点不显得狼狈,反倒添了几分野性的俊朗——就算大汗淋漓,我依旧是最出众的那匹马,这份酣畅,比任何赞叹都让我着迷。
一路上,我不知疲倦,我从未停歇,就这样跑了三天三夜,我能感受到浑身的血液在沸腾,每一寸肌肉都在尽情发力,心里的愉悦快要炸开了——这才是我,奇遇!
直到,我闻到了,一个姑娘的味道!
那个姑娘叫烈烈,她才三岁,也是一身雪白,没有半分杂色,那毛软得像雪绒,日头底下一照,泛着细碎的银辉,比我见过的任何东西都好看。她的鬃毛像丝绦似的垂在颈侧,轻软蓬松,跑起来的时候,就扬成一缕白练,看得我眼睛都挪不开。她身形纤秀,肩背柔润,却藏着一股初生的劲挺,四肢修长,蹄子莹白如玉,踏在地上轻俏得很,连走路的样子,都让我觉得欢喜。
当我带着小主人来到烈烈身边时,我知道,烈烈看我那眼神的余光里带着崇拜的气息,可她偏生傲得很,在她的主人面前半点不肯露出来。可我不一样,即便是性子傲,但在她面前,那点傲气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只想凑到她身边,好好陪着她。
我的小主人竟然和烈烈的主人们认识,他们一起聊天,一起在郊外走走停停,就这样,我就有了大把的时间可以和烈烈并排行走。
在郊外草地里的初见,我第一次凑过去,小心翼翼地低下头,用鼻尖轻轻碰了碰烈烈的颈侧,那地方软乎乎的,带着青草的清香。我以为她会像别的小母马那样,温顺地蹭蹭我,可她倒好,耳朵一竖,尾巴轻轻一甩,正好扫在我鼻子上,痒丝丝的,然后她就偏过头,假装专注地啃地上的青草,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仿佛我只是一阵无关紧要的风。
我不恼,也不气馁。我知道,烈烈这是装的。
我慢悠悠地绕到她另一边,又轻轻蹭了蹭她的肩,动作轻得怕吓着她。烈烈身子微微一躲,蹄子在地上轻轻刨了刨,像是在嫌我烦,可我分明看见,她嘴角悄悄往上翘了一点,藏在雪白的毛里,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那一刻,我心里甜丝丝的,比吃了最嫩的青草还要舒服。
我记得刚才我跑过来的那边草边有几株开得最嫩的三叶草,便转身跑过去,用嘴叼起一株最饱满的,小心翼翼地叼回到烈烈面前,把草叶递到她嘴边。她瞥了一眼,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偏过头去,可耳朵却悄悄耷拉下来一点,没一会儿,趁我不注意,飞快地叼过草叶,埋着头啃了起来,连耳根的绒毛都透着点粉。
我又壮着胆子,用头去拱烈烈的鬃毛,那鬃毛软得像棉花,蹭在脸上特别舒服。没想到,她猛地一扬头,小跑着往前奔了几步,鬃毛飘得格外好看,那模样,又娇又俏。我心里一急,立刻迈开长腿追上去,步子放得极轻极慢,生怕跑快了吓着她,也生怕追不上她。
我追得不算快,可她也故意放慢了速度,跑几步就回头瞥我一眼。那眼神,哪里有半分嫌弃,分明藏着欢喜,藏着撒娇,可脸上还是那副冷冰冰丶爱答不理的样子。我看着她的背影,看着那缕飘飞的鬃毛,心里的欢喜快要溢出来了。跑了一会儿,她停下来喘气,胸口轻轻起伏着,我赶紧凑过去,用鼻尖轻轻蹭她的胸口,帮她顺气,又低下头,用舌头轻轻舔了舔她莹白的蹄子,因为刚才她上次被小石子硌了一下,蹄子有点红,我一直又点儿担心。她身子一僵,尾巴甩了甩,却没躲开,只是别过脸,假装看远处的风景,耳朵却微微泛红,连呼吸都柔和了几分。
她跑上草坡,我就跟着跑上草坡;她停下来啃青草,我就站在她身边,安安静静地陪着,时不时用鼻尖蹭蹭她的耳朵,碰碰她的蹄子。她偶尔会不耐烦地甩甩尾巴,却从来不会真的踢我丶撞我。有时候,风一吹,她的鬃毛会飘到我脸上,软乎乎的,我就一动不动,静静地感受着,连呼吸都放轻了。
忽然,她不小心踩空了一小步,身子晃了一下,我吓得立刻凑过去,用脖子轻轻扶住她的肩,生怕她摔着。她愣了一下,没躲开,也没甩尾巴,就那样靠了我一秒,然后立刻直起身子,假装若无其事地继续啃草,可蹄子却不再刨地,反而轻轻挨着我的蹄子,软乎乎的,暖得我心里发颤。
我知道,烈烈就是这样,嘴硬心软,傲娇得可爱。我愿意陪着她,陪着我的小姑娘,放下我所有的高傲,一追一躲,一宠一闹。看着我们两匹雪白的身影,在绿草地上缠来绕去,看着她傲娇的小模样,我就觉得,这大概就是最自在丶最欢喜的日子了。
直到,我的小主人和烈烈的主人们走进了落霞城,我和烈烈不得不被套上缰绳,并排缓慢地跟随着。
跟随着也好,只要是和烈烈靠在一起,怎么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