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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98章 绣庄风云,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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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698章绣庄风云,初露锋芒(第1/2页)
    沪上的六月,梅雨季刚过,空气中还残留着一股发霉的潮气。法租界与华界交界处的“锦绣阁“绣庄门前,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这家开业不到三年的绣庄,如今已是沪上名媛贵妇们趋之若鹜的去处——不仅因为它的绣品精美绝伦,更因为老板娘沈曼青与租界内几家洋行的关系,能让最时髦的欧洲花样在三天内变成丝线上的图案。
    贝贝站在锦绣阁的后门,深吸了一口气。
    她今天穿了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头发用一根木簪挽在脑后,脚上是一双半旧的布鞋——这是她从江南带来的全部行头。衣襟内侧,那半块玉佩贴着她的皮肤,温润的触感让她在陌生的沪上街头不至于太慌张。
    “姑娘,你找谁?“
    门口的伙计打量着她,目光里带着毫不掩饰的怀疑。锦绣阁的学徒不是谁都能当的——光是介绍人就得是沪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更别说还要交一笔不菲的押金。眼前这个从乡下进城的小姑娘,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两块大洋,怎么看都不像是来学绣花的。
    “我找沈老板。“贝贝的声音不大,但很稳,“我想应聘绣工学徒。“
    伙计嗤笑了一声:“学徒?你知道我们这儿学徒要什么条件吗?先不说别的,光是保证金就得二十块大洋。你——“
    “阿福,让她进来。“
    一个清冷的女声从门内传来。贝贝循声望去,看到一个穿着月白色旗袍的女人从楼梯上走下来。她约莫三十出头,面容姣好却不施粉黛,眉宇间透着一股精明干练。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手指——纤长白皙,指尖微微泛红,那是常年穿针引线留下的痕迹。
    “沈老板。“伙计阿福连忙躬身。
    沈曼青走到贝贝面前,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她的目光在贝贝的脸上停留了片刻——不是看她的容貌,而是看她的眼睛。那双眼睛很亮,很清澈,像江南水乡清晨的湖水,没有一丝杂质。
    “你叫什么名字?“
    “阿贝。“
    “哪里人?“
    “江南水乡的。“
    沈曼青点了点头,没有追问。她转身走向柜台,从抽屉里取出一块素色的绸缎和一根绣花针,又挑了一缕靛蓝色的丝线。
    “绣一朵莲花。给你一盏茶的工夫。“
    贝贝接过针线,没有犹豫。她在莫老憨家学了八年刺绣,从最初的穿针引线到后来的花鸟虫鱼,养母手把手地教了她整整五年。养母常说:“阿贝,你的针法里有水乡的灵气,这是天生的,学不来也磨不掉。“
    她坐下来,将绸缎铺在膝头,左手绷紧布料,右手执针。第一针刺入绸缎时,她的手腕微微一顿——锦绣阁的绸缎比她在家乡用的要好得多,质地细腻光滑,针尖刺入时有轻微的阻力,像是在试探她的功底。
    然后她开始了。
    针尖在绸缎上起落,靛蓝色的丝线随之蜿蜒。贝贝的针法很特别——她从小在水边长大,看惯了荷叶在风中翻卷的姿态,所以她绣的荷叶不是平铺直叙的一片绿,而是带着水波的弧度,仿佛一阵风刚刚吹过。花瓣的层次也不同于传统的绣法——她用长短不一的针**错排列,让花瓣的边缘呈现出一种自然的参差感,像是真实的莲花在水中微微颤动。
    一盏茶的时间,莲花初绽。
    沈曼青站在旁边看着,脸上的表情从淡漠变成了惊讶,又从惊讶变成了沉思。她做了十五年绣庄生意,见过无数绣娘的作品,但眼前这朵莲花——它不精致,不工整,甚至可以说有些“野“,但恰恰是这种“野“,让它有了生命。
    “你跟谁学的?“沈曼青问。
    “我娘。“贝贝放下针,如实回答,“她是水乡最好的绣娘。“
    “你娘姓什么?“
    “她姓莫。我叫阿贝,跟她姓。“
    沈曼青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她没有追问“莫“这个姓氏,而是走到柜台前,取出一张纸和一支笔。
    “写几个字我看看。“
    贝贝接过笔。她在水乡学堂断断续续读了四年书,识字不多,但写几个字还是可以的。她想了想,在纸上写下了“水乡晨雾“四个字。
    字迹谈不上漂亮,甚至有些歪歪扭扭,但笔画之间有股子韧劲——像她这个人一样,不精致,但结实。
    沈曼青看着那四个字,沉默了片刻。
    “阿福。“她头也不回地喊道。
    “在,老板娘。“
    “带她去后院,找件干净的衣裳给她换上。从明天开始,她在我们这儿学绣工,包吃包住,月钱两块大洋。“
    阿福瞪大了眼睛:“老板娘,这不合规矩啊!学徒的保证金——“
    “我说了,包吃包住,月钱两块。“沈曼青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地板上,“有问题吗?“
    “没、没有!“
    贝贝站起身,向沈曼青鞠了一躬。她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愿意收留她,但她能感觉到——沈曼青看她的眼神里,有一种她读不懂的东西。不是怜悯,不是好奇,而像是……确认。
    像是在确认一件丢失了很久的东西终于回到了它应该在的地方。
    ------
    锦绣阁的后院是一排青砖瓦房,住着绣庄的十几个绣娘和学徒。阿福给贝贝安排了一间最小的屋子——不到六平米,放了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就几乎转不开身了。但贝贝已经很满足了。她从小到大睡的都是莫老憨用木板搭的床,铺的是稻草编的褥子。这间屋子虽然小,但有窗户,有干净的被褥,还有一盏煤油灯。
    她把包袱放在床上,从里面取出那件深蓝色的粗布外衣——那是养母连夜给她缝的,针脚细密整齐,袖口和领口都加了衬里。她把衣服叠好,放在枕头旁边,然后坐在床沿上,从衣襟内侧取出那半块玉佩。
    玉佩被她用一块棉布包裹着,打开后,温润的玉石在煤油灯下泛着淡淡的光泽。玉佩的形状是一只展翅的凤凰,线条流畅优美,但只有右半边——左半边缺失的部分在断裂处有细微的锯齿状痕迹,像是被人用力掰开的。
    贝贝用拇指轻轻摩挲着断裂的边缘。她不知道这块玉佩的来历,养母也不知道——她们只在贝贝被发现的那个码头的篮子里找到了这块玉佩和一张字条。字条上只有两个字:“贝贝“。
    养母说:“这孩子叫贝贝,那我们就叫她阿贝吧。“
    玉佩是她唯一的身份证明,也是她与过去唯一的联系。她常常在夜里对着玉佩发呆,想象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什么样子,想象他们为什么要把她遗弃在码头上。但她从来不敢想太久——因为一想就会难过,一难过就会想起养父躺在病榻上的样子,想起养母红肿的双眼,想起黄老虎那张狰狞的脸。
    她把玉佩重新包好,贴身收起。
    明天就要开始新的生活了。她要在这里学绣工,赚月钱,攒够了钱就去看病——养父的病不能等。
    ------
    第二天一早,贝贝被隔壁绣娘的说话声吵醒了。她睁开眼,看到窗外还是灰蒙蒙的,天还没亮。
    “快点快点,老板娘说了,六点钟开工!“
    “知道了知道了,催命呢!“
    贝贝迅速起床,用冷水洗了把脸,把头发重新挽好,然后走出房门。后院里已经热闹起来了——十几个绣娘和学徒围在水井边洗脸刷牙,有人端着粥碗边吃边走,有人在整理针线和绸缎。
    “新来的?“一个二十出头的绣娘走过来,上下打量了贝贝一眼,“我叫春桃,来了两年了。你叫什么?“
    “阿贝。“
    “阿贝?哪个'贝'?“
    “宝贝的贝。“
    春桃笑了:“好名字。跟我来吧,老板娘让你先跟我学基本功。“
    春桃带着贝贝来到后院的一间厢房,这里是绣庄的“学堂“——新来的学徒要先在这里学三个月的基本功,包括穿针、劈线、绷布、调色,然后才能正式上工。
    “先学穿针。“春桃拿出一包绣花针和几缕丝线,“你以前绣过吗?“
    “绣过。“
    “绣过?“春桃挑了挑眉,“那好,你穿一根给我看看。“
    贝贝接过针和线。丝线很细,比她在家乡用的要细一倍不止,穿进针眼需要极高的耐心和稳定的手。她深吸一口气,左手捏住针,右手捏住丝线的末端,将线头在舌尖上轻轻抿了一下——这是养母教她的技巧,抿湿后的线头会微微膨胀,更容易穿过针眼。
    一穿即中。
    春桃的眼睛亮了一下:“可以啊。再来,劈线。“
    劈线是刺绣中最考验基本功的技巧之一——将一根丝线用手工劈成更细的若干股,用于表现花瓣的渐变和叶片的纹理。苏绣讲究“精细雅洁“,其中“细“就是指丝线的细度。一根普通的丝线可以劈成十六股甚至更多,每一股都细如发丝。
    贝贝拿起一缕靛蓝色的丝线,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两端,轻轻向两边拉伸。丝线在她的手指间分裂成两股、四股、八股……最终变成了十六根比头发丝还细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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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桃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以前到底跟谁学的?“
    “我娘。“
    “你娘是哪儿的绣娘?“
    “江南水乡的。“
    春桃没有再追问。她转身从柜子里取出一幅半成品的绣品——是一丛牡丹,花瓣的颜色过渡还不够自然,叶片的脉络也略显生硬。
    “这是老板娘让我教你调色的。“春桃指着绣品说,“你看这花瓣,从深红到浅粉的过渡太突兀了,应该用劈线的方法,先用八股的深红打底,再用四股的浅粉叠加,最后用两股的淡粉收边。你试试。“
    贝贝接过绣绷,仔细观察了片刻。她注意到花瓣的基部颜色最深,越往边缘越浅,但现有的绣法是用不同颜色的丝线分区填充,导致颜色之间的界限过于分明。
    她拿起针,从花瓣的基部开始。先用八股的深红色丝线绣出最深的底色,然后用四股的玫红色在边缘处叠加,最后用两股的粉红色在最外层收边。三层颜色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通过长短针的交错形成了自然的渐变。
    不到半个时辰,那朵牡丹像活了一样从绸缎上绽放开来。
    春桃站在旁边,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阿贝,你……你以前真的是学徒吗?“
    贝贝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她:“不是学徒是什么?“
    春桃咽了口唾沫:“我觉得你不是来学绣工的,你是来教绣工的。“
    ------
    三天后,沈曼青把贝贝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办公室在三楼,是整栋楼里采光最好的房间。一张红木书桌上摆着账本、算盘和几幅绣品样品,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沪上地图,上面标注着锦绣阁在各个区域的销售网点。
    沈曼青坐在书桌后面,面前摊着一张纸——是贝贝三天前写的“水乡晨雾“四个字。
    “阿贝。“她开口了,声音比三天前多了几分郑重,“我想让你做一件事。“
    “什么事?“
    “下个月,沪上要举办'江南绣艺博览会'。这是租界工部局和沪上商会联合主办的活动,参展的都是江南一带最有名的绣庄和绣娘。往年锦绣阁都是派老绣娘去,但今年我想让你去。“
    贝贝愣住了。
    “我?我才来了三天——“
    “三天足够了。“沈曼青打断她,“你绣的那朵莲花,我让几个老绣娘看了,她们都说——这丫头的针法里有'灵气'。江南绣艺博览会看重的不只是技法,更是灵气和创意。你家乡的水乡风光,就是你最大的优势。“
    她站起身,走到贝贝面前,目光落在贝贝的脸上。
    “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参展的作品,署名必须是'锦绣阁阿贝'。也就是说,你的作品代表的是锦绣阁,不是你个人。博览会结束后,无论结果如何,你都要继续留在锦绣阁,至少三年。“
    贝贝明白了。沈曼青不是在做慈善,她是在做生意。她看中了贝贝的天赋,想把她打造成锦绣阁的招牌。
    但她不在乎。因为她需要这份工作,需要这份收入,需要这笔钱去给养父治病。
    “好。“她说,“我答应您。“
    沈曼青的嘴角微微上扬,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回去准备吧。你还有二十天的时间。“
    贝贝走出办公室,回到后院的厢房。她坐在桌前,铺开一张素色的绸缎,开始构思她的参展作品。
    “水乡晨雾“——她要绣的就是这四个字。
    江南水乡的清晨,河面上飘着薄薄的雾气,远处的柳树在雾中若隐若现,一只乌篷船从雾中缓缓驶来,船头站着一个戴着斗笠的渔夫,手里握着一根长篙。水面上有几只白鹭在觅食,翅膀上沾着晨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她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莫老憨划船的样子——他站在船尾,用长篙撑着河底,小船在狭窄的水道中灵活地转弯。养母站在船头,手里拿着一根竹竿,时不时地拨开水面上的浮萍。她坐在船中央,双腿垂在船舷外,脚尖轻轻点着水面,看着两岸的柳树从眼前掠过。
    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她睁开眼,拿起针,开始在绸缎上落针。
    ------
    与此同时,法租界外滩的一栋洋房内,齐啸云正坐在书房里,面前摊着一份厚厚的卷宗。
    卷宗的封面已经泛黄,边角磨损严重,上面用毛笔写着五个大字——《莫隆案卷》。
    齐啸云今年二十二岁,是齐家独子。齐家在沪上经营纺织和航运生意,与莫家是世交。莫隆出事那年,他才十岁,但他对那件事的记忆异常清晰——
    那天晚上,他被父亲的管家从睡梦中叫醒,带到书房。父亲和几个叔叔在烛光下低声商议着什么,脸色凝重得像要滴出水来。他隐约听到“莫伯伯““军警““通敌““赵坤“这些词,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第二天一早,他偷偷跑到莫家大宅门口,看到大门上贴着封条,院子里一片狼藉,几个仆人在收拾残局。他问管家怎么回事,管家只说了一句:“莫家出事了,少爷以后不要再来了。“
    后来他听说,莫隆被抓了,莫家被抄了,莫夫人和小小姐搬到了贫民窟。他想去看看莹莹,但父亲严禁他接触莫家的人——“现在莫家是烫手山芋,谁沾谁倒霉。“
    直到三年后,他十五岁时,父亲才松口,允许他去贫民窟看望林氏母女。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莹莹——一个瘦小的女孩,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站在破旧的院子里,用一双大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
    “你是齐家的哥哥?“她问。
    “嗯。“他点了点头,“我爹让我来看看你们。“
    她没有哭,没有抱怨,只是点了点头,说:“谢谢齐伯伯。“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应该保护她。
    从那以后,他每个月都会去看她一次,带一些吃的、用的、穿的。她渐渐长高了,脸上的肉也多了,眼睛里有了光彩。她会给他看自己绣的花、写的字、读的课本。他会在旁边看着,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心疼,又像是骄傲。
    去年,他正式进入齐家的企业工作,开始接触家族生意。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父亲的档案室里发现了这份《莫隆案卷》。他偷偷把卷宗带出来,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仔细研读。
    卷宗里记载了莫隆“通敌“的证据——几封据称是莫隆写给北方军阀的信件,内容涉及军事情报和物资交易。但这些信件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它们的笔迹虽然模仿了莫隆的字迹,但落款的日期有误——其中一封信的落款日期是农历闰五月十七,但那一年根本没有闰五月。
    这是一个低级错误。犯下这个错误的人,要么是匆忙之中疏忽了,要么是对历法一无所知。
    而莫隆是出了名的精细人。他做了二十年的生意,经手的合同数以千计,不可能在日期上犯这种低级错误。
    所以这些信件是伪造的。
    但伪造者是谁?卷宗里没有提到。齐啸云查了半年,只查到一个名字——赵坤。赵坤是莫隆在商界最大的竞争对手,经营着沪上最大的航运公司,与莫隆争夺江南一带的运输线路多年。莫隆出事后,赵坤的生意迅速扩张,几乎垄断了沪上的航运市场。
    这太巧了。巧到不可能是巧合。
    齐啸云合上卷宗,揉了揉太阳穴。他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莫隆是被冤枉的,那么真正的罪魁祸首是谁?赵坤只是前台的执行者,幕后的推手一定更大、更有权势。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黄浦江上来来往往的船只。江面上雾气弥漫,远处的外滩建筑群在雾中若隐若现,像一幅未完成的水墨画。
    他忽然想起莹莹昨天跟他说的话——
    “啸云哥哥,我最近总是做一个梦。梦里有一个小女孩,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站在水边,手里拿着半块玉佩。“
    他当时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现在想来,那个梦可能有别的意思。
    他转身走回书桌前,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小红布包。打开后,里面是一块半圆形的玉佩——莹莹一直珍藏的那半块。玉佩的材质是上等的羊脂白玉,正面雕刻着一只展翅的凤凰,线条流畅优美。断裂处有细微的锯齿状痕迹,与贝贝的那半块完全吻合。
    他拿起玉佩,对着灯光仔细端详。凤凰的翅膀上有一个极小的刻痕——如果不仔细看,几乎发现不了。那个刻痕的形状像是一个“莫“字。
    莫家的家徽。
    齐啸云把玉佩放回红布包,重新锁进抽屉。他决定明天去一趟锦绣阁。他听朋友说起过,锦绣阁最近来了一个叫“阿贝“的乡下姑娘,绣工极好,三天就学会了别人三个月才能掌握的劈线技巧。
    阿贝。
    这个名字让他莫名地在意。
    窗外,黄浦江上的雾气渐渐散去,夕阳的余晖洒在江面上,像撒了一把碎金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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